(一)輸配水設備
1、管材、管件。
2、蓄水容器。
3、無負壓供水設備。
4、飲水機。
5、密封、止水材料:密封膠條、密封圈。
(二)防護材料
1、環(huán)氧樹脂涂料。
2 、聚酯涂料(含醇酸樹脂)。
3、丙烯酸樹脂涂料。
4、聚氨酯涂料。
(三)水處理材料
活性炭、活性氧化鋁、陶瓷、分子篩(沸石)、錳沙、熔噴聚丙烯(聚丙烯棉)、銅鋅合金(KDF)、微濾膜、超濾膜、納濾膜、反滲透膜、離子交換樹脂、碘樹脂等及其組件。
(四)化學處理劑
1、絮凝劑、助凝劑。
聚合氯化鋁(堿式氯化鋁、羥基氯化鋁)、硫酸鐵、硫酸亞鐵、氯化鐵、氯化鋁、硫酸鋁(明礬)、聚丙烯酰胺、硅酸鈉(水玻璃)及其復配產品。
2、阻垢劑。
磷酸鹽類、硅酸鹽類及其復配產品。
3、消毒劑。
次氯酸鈉、二氧化氯、高錳酸鉀、過氧化氫。
(五)水質處理器
1、以市政自來水為原水的水質處理器。
活性炭凈水器、粗濾凈水器、微濾凈水器、超濾凈水器、軟化水器、離子交換裝置、蒸餾水器、電滲析水質處理器、反滲透凈水器、納濾凈水器等。
2、以地下水或地表水為水源的水質處理設備(每小時凈水流量≤25m3/h)。
3、飲用水消毒設備。
二氧化氯發(fā)生器、臭氧發(fā)生器、次氯酸發(fā)生器、紫外線消毒器等。
02
首次申請衛(wèi)生行政許可的,應當提提交哪些材料?
(一)衛(wèi)生行政許可申請表;
(二)產品生產有關材料;
1、產品材料及配方;
2、產品標簽(銘牌)、產品說明書;
3、企業(yè)標準(進口產品提交產品質量標準);
4、申請無負壓供水設備、飲水機、水質處理器衛(wèi)生許可,產品中與水接觸的主要材料屬其他企業(yè)生產的,應當提交該材料衛(wèi)生安全性文件;
5、產品名稱中使用注冊商標的,還應當提供商標注冊或商標受理文件復印件。
國產產品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:
1、申請單位和實際生產企業(yè)的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;
2、生產車間平面布局圖;
3、生產工藝簡述及簡圖;
4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清單;
5、委托生產的,提交委托加工合同。
(三)產品檢驗報告。
03
涉水產品生產選址、設計與設施的衛(wèi)生要求?
1、凡新建、改建、擴建的涉水產品生產企業(yè)生產場所的選址、設計和施工均應符合本規(guī)范的有關要求。選址、設計及設施應經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衛(wèi)生行政部門審查,并參加竣工驗收。
2、涉水產品生產企業(yè)應選擇地勢干燥、水源充足、交通方便的區(qū)域。廠區(qū)周圍不得有粉塵、有害氣體、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,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。
3、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有害氣體、粉塵、噪聲等污染的生產場所必須單獨設置,其與其它建筑(場所)應有一定的防護間距,并應有相應衛(wèi)生安全和“三廢”處理措施。
4、涉水產品生產企業(yè)生產區(qū)、輔助生產區(qū)和生活區(qū)設置應能保證生產的連續(xù)性,做到功能分區(qū)明確,人流與物流、清潔區(qū)與污染區(qū)分開,不得交叉。廠區(qū)道路通暢,并有防止積水及揚塵的措施。
5、生產場所應根據生產產品特點和工藝要求設置原輔料庫、產品加工生產場所、成品庫、檢驗室、危險品倉庫等場所。
6、動力、供暖、空調機房、給排水系統(tǒng)和廢水、廢氣、廢渣的處理系統(tǒng)等輔助建筑和設施的設置應不影響生產場所衛(wèi)生。
7、應有與產品類型、生產規(guī)模相適應的生產用房,其凈高一般不得低于3米,面積不小于100平方米。
8、生產場所通道應寬暢,保證運輸和衛(wèi)生安全。水處理劑的生產場所通道應設安全護欄。設參觀走廊的生產場所應用玻璃與生產區(qū)隔開。
9、生產場所的墻壁和屋頂應用淺色、防潮、防腐蝕、防霉、防滲的無毒材料覆涂。地面應平整、耐磨防滑、無毒、耐腐蝕、不滲水,便于清洗消毒。需要清洗的工作區(qū)地面應有坡度,在最低處設置地漏。
10、生產場所全面通風換氣量的設計,應按TJ36—79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設計衛(wèi)生標準》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換氣次數不小于8次/小時。采用空氣凈化裝置的場所,其進風口應遠離排風口,進風口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米,附近不得有污染源。采用空調系統(tǒng)的生產場所,新風量應不小于每人每小時30立方米?赡芡蝗划a生大量有害氣體、劇毒氣體、窒息性氣體、易燃易爆氣體的場所,應設置事故報警及通風設施。
11、采用紫外線消毒者,紫外線燈按30瓦/10—15平方米設置,離地2米吊裝。
12、生產場所應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,工作面混合照度不應小于200Lx,檢驗工作場所不應小于540Lx,其它場所不應小于100Lx。
13、為防止交叉污染,涉水產品的生產設備不得與非涉水產品(例如排水管材、非供飲用水處理、工程使用的凈水、防腐、防滲等材料)共用。
14、涉水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的生產設備、工具、管道,必須用衛(wèi)生、無毒、無味、耐腐蝕、不吸水、不變形的材料制作,表面應光滑,便于清洗消毒。
15、涉水產品生產用水水質及水量應滿足生產工藝和衛(wèi)生的要求。
16、水質處理器 (材料)的生產場所應有與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用清洗、消毒場所和設備。
17、水質處理器(材料)的裝配(包裝)區(qū)入口處應設更衣室,室內應有衣柜、鞋架等更衣設施。生產場所入口處和生產場所內適當的位置應設置流動水洗手設施。
18、在貯存、使用強酸、強堿等腐蝕性化學物品場所,應設置事故沖淋、洗眼設施。
19、生產區(qū)廁所應設在生產場所外,保持有效防護距離,并有防臭、防蚊蠅及昆蟲等措施。
04
從業(yè)人員有哪些衛(wèi)生要求?
1、從業(yè)人員上崗前,應經過衛(wèi)生知識培訓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
2、直接從事水質處理器(材料)生產的人員(包括臨時工),應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,取得預防性健康體檢合格證后方可從事涉水產品生產。
3、凡患有痢疾、傷寒、病毒性肝炎、活動性肺結核、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或病原攜帶者,不得從事水質處理器(材料)的生產工作。
4、操作人員手部有外傷時不得直接接觸涉水產品和原料。
5、生產場所禁止吸煙、進食及進行其它有礙涉水產品衛(wèi)生的活動。
6、生產人員進入生產場所必須穿戴整潔,不得將個人用品帶入生產場所,水質處理器(材料)的生產人員進入生產場所需穿清潔的工作服、帽、鞋,洗凈雙手。